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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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自首情节是否能获得适当减轻处罚依据相关律例,对于实施掩饰、隐匿犯罪所得之行为者,通常应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严管,并处以相应罚金。若犯罪情节恶劣至极,相关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额外罚金处罚。

关于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人的从轻处罚是否与自首行为有关的法律研究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进行退赃主动缴罚这一情况,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倘若行为人能够积极主动地缴纳违法所得款项,便可得到适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于犯罪所得掩饰与隐瞒行为的自首,若涉案人主动退还赃款,可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具体量刑标准:自然人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则对单位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上述规定处罚。

关于犯罪所得掩饰与隐瞒行为的自首,若涉案人主动退还赃款,可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具体量刑标准:自然人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则对单位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