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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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利息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中如有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发包方应依约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项及逾期利息。若合同双方为自然人且未明确约定利息,则通常视为无息。这一规定确保了工程款利息的支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合同双方提供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利息事项的灵活性。

支付利息之后,存在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情况,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出现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有很多个,既可以是起诉阶段,也可以是请求履行义务阶段,还可以是同意履行义务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进行货物的交易时,可以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主要约定货物交易的数量、价款、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