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哥们儿要跟我借笔钱去做生意。现在我没想好这个利息应该如何约定责任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的约定,应该如何约定,有没有啥依据

江苏 - 镇江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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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镇江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04-03 14:3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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