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当新诉与执行案所涉
法律关系相互独立时,积极应对新诉,依照法院通知参与
诉讼,收集并提供对自己有利的
证据材料。
(二)若新诉可能影响执行案,比如涉及执行标的权属争议,可向
执行法院提出
执行异议。
(三)在新诉审理期间,若法院判决可能改变执行案结果,可
申请执行法院中止执行。
(四)遵循
诉讼程序,按时参加庭审、提交
答辩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消极应对带来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
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执行案的一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被小李
起诉。小许认为新诉与执行案无关,应独立处理;而小李则觉得新诉会影响执行案结果,涉及执行标的权属争议。双方因此产生分歧,案件陷入争议状态。
案情分析:1、若新诉与执行案所涉法律关系相互独立,小许应积极应对新诉,按照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并收集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
2、若新诉可能影响执行案,像涉及执行标的权属争议,小许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新诉审理过程中,若法院判决可能导致执行案结果改变,小许还可申请执行法院中止执行。同时,小许需遵循诉讼程序,按时参加庭审、提交答辩状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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