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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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打架事件遭致政府机关的惩罚,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便会产生个人犯罪纪录的案底;反之则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而案底通常指的是某人过去所触犯法律法规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记载,这也是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质上即为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关于曾经涉及刑事犯罪问题的历史性档案纪录,这种犯罪档案一般由公安部等权威机构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

打架报警后若双方达成和解,通常不会构成犯罪,不会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会留下案底。对于轻微的民间纠纷引发的肢体冲突或财产损坏,公安机构可通过调解解决。案底是涉嫌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和解后不会留下此类记录。

民间纠纷引发的暴力冲突,如情节轻微,公安可介入调解。调解不成且有人员伤亡,警方24小时内发伤情鉴定委托书,轻伤及以上则刑事拘留,轻微伤先治安拘留再转刑事。民事赔偿问题可向法院起诉。

涉及刑事案件,即便双方和解,警方也不能单方面撤案。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考虑撤案: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2)犯罪者获特赦免刑;3)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4)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肢体冲突引发报警,是否留下案底取决于处理结果。若涉及打架事件并最终受到处罚,则会有案底记录。反之,若未受处罚,则无案底。案底是对个人违法或犯罪历史的记录,由公安部门保管。这些记录对个人未来可能产生影响,因此应尽量避免涉及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