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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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的分担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形成来决定。如果是共同债务,那就得一起还。要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够还,那可以双方协商怎么分,协商好后签个协议就行。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依法裁决。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而负债,一般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当夫妻俩决定离婚,要签署离婚文件时,他们得好好商量一下债务该咋分。这可复杂了,得考虑好多因素和情况呢。 要是债务是俩人一起欠下的,那得一起还;要是财产不够还,就得商量着来,或者让法律来裁决。 共同债务就是俩人都同意借的,而且是为了家庭运转、投资这些事用的。所以,在离婚分债务的时候,这些都得搞清楚,不然以后可能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