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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还用承担债务吗

时间:2025.06.0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39人
律师解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民事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代理
债务一般由法定代理人处理,若因法定代理人不当行为产生债务,法定代理人担责;
若患者有独立财产且债务合理产生,用其财产清偿。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其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有效,需承担相应债务;
实施其他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否则债务效力待定。

案情回顾:

小何患有精神病,其曾与小胡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较大。小胡要求小何偿还债务,但小何家人认为小何是精神病患者,不应承担该债务。经鉴定,小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胡称借款时小何表现正常,该借款合同应有效;小何家人则表示小何实施此借款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债务效力待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相应债务需承担;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未经同意或追认的,债务效力待定。本案中,小何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借款合同,该行为是否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需进一步判定。若适应,小何需承担债务;若不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此债务效力待定。
2、若后续小何法定代理人对该借款合同进行追认,那么小何应承担相应债务;若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小胡可能无法要求小何承担该借款合同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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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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