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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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受贿罪通常情况下需具备如下几个构成要素:首先,行为人应当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其受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公共职责的人员;其次,行为人需要具有犯罪故意,即对于行贿方所给予的财物,既明知其实质性指向,又自愿接受;再次,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最后,行为人所获取的财物及其他利益,必须与自身职务相关联,且存在明确的交换关系。

受贿罪在何种情况下可构成共同犯罪在刑事法律制度方面,受贿罪可能会涉及到共犯问题。就具体情况而言,当非公职人士参与到国家公务员和其他人之间的勾结行为之中,并协同进行受贿时,该非公职人士也可能因此被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

依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村长构成受贿罪需满足要素:属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活动,向他人索费或非法收费,为他人谋利,违反国家法规。若在经济交易中,以名目收回扣、手续费等据为己有,也视为受贿。总之,村长受贿罪需同时具备上述要素。

受贿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包括:所有参与者需具备共同的犯罪意图,明确知悉并推动受贿行为;各参与者的行为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受贿;每位参与者均应对受贿结果承担责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未直接规定受贿罪的共同犯罪性质,但可根据刑法原则和共同犯罪理论推断其适用。该条款主要规定了贪污罪的刑罚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况。

受贿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行为人为国家工作人员;2)利用职务便利;3)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4)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这四要素共同构成受贿罪。第386条规定,量刑根据贿赂金额及其他情节综合判定,暴力索贿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