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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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一方因赌博负债时,离婚诉讼中,受益人通常无需承担偿债责任。赌博是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需,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通常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如果能证明一方的赌博行为给家庭造成了严重损害,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婚姻解体后,债主向原配偶追债的话,要视债务性质来定。如果债务是在婚内发生的,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就算离婚了,原配偶也可能要一起还。反过来,如果债务是因为一方的个人非法行为产生的,或者对方根本不知道,而且双方之前有约定是个人债务,那原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就是看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若一方提出有对外欠款,那这笔债务怎么分呢?在法律上,这得综合考虑债务的真实性和效力,还要看债务是用来做啥的。要是债务是为了家庭生活等产生的,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都得承担;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那这笔债务就得看债权方能不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等的。要是不能证明,那就算是个人债务,由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

离婚时,夫妻双方若想逃避债务,需要先界定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后也不能免除清偿责任。为了逃避债务而选择离婚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配的条款。因为这种行为是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院通常会支持债权人的请求。

在离婚时,婚姻期间的债务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而产生的,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债务超出了日常所需,并且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得到了双方的同意,那么它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单独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