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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别人的钱对方离婚了怎么还

时间:2025.06.0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94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通常属夫妻共同债务
即便离婚,二人也需共同偿还,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还全部欠款。
2.若能证明借款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未用于家庭,一般算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借款方追讨
3.离婚时若有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承担超份额债务方可依约向另一方追偿。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小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小胡借款。后来小何和小丽离婚。小胡要求小丽和小何共同偿还债务,小丽称该借款是小何个人所用,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由自己偿还。且二人离婚时约定该债务由小何承担,自己不应再担责。小胡则坚持认为小丽也有还款义务。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该债务在小何和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二人离婚,二人仍需共同偿还,小胡可要求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向其中任何一人主张全部还款。
2、若小丽有证据证明该借款仅用于小何个人事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通常属于小何个人债务,由小何个人偿还,小胡只能向小何追讨。
3、小何和小丽离婚时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对他们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小胡。小胡仍可向任意一方主张还款,承担了超过约定份额债务的一方,可依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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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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