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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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之决定通常由公安部门予以做出。当涉及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之期限内已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并无任何违法行为发生,且案件之审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或无需再行采取取保措施之时,公安部门将会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对其采取之取保候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的主要机构包括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大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依据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现行的法律条文明确理解,拥有相应权利与义务来决定是否应当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实行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措施。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所谓的取保候审,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法律手段,用以防止尚未被逮捕或是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而逃跑。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主体在审查起诉阶段,如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需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批同意方可获得批准。倘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提出同样请求,公安机关将担负起批准工作。而当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时,取保候审申请须经人民法院的许可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