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在拘留后的3天内申请批捕;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1至4天。检察院则需要在收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关于被执行逮捕者的时限规定如下:一般而言,执行逮捕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但在特定情况下,政府部门有权将时限延长至多4个工作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情节较重的嫌疑人,执行逮捕的期限可能长达37个工作日。这些规定确保了执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查和审查,同时也保障了被执行逮捕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