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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没约定利息咋处理

时间:2025.06.03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1.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借条若没约定利息,就视为无利息。
出借人主张借期内利息,法院通常不支持。
2.不过,若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能主张自逾期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利率按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
3.所以,借条没约定利息,出借人要把握好主张利息的时机,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借给小李一笔钱,并出具借条,但借条中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小李未按时归还借款。小许向小李主张借期内利息以及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小李则认为借条未约定利息,不应支付任何利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借条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所以小许主张借期内利息,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因小李逾期还款,小许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利率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所以对于小许主张的逾期还款资金占用利息,法院应予以支持。小许作为出借人,应把握好主张利息的时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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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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