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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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有权与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并进行沟通交流。具体来说,辩护律师可凭借其本人的律师职业资格证、受聘于某律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等相关材料,向看守所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在此情况下,看守所应尽快为辩护律师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且存在阻碍诉讼的行为,如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干扰证人等,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在24小时内将其送至看守所羁押,并及时通知其家属,除非涉及特定严重犯罪且通知可能妨碍侦查。这一规定确保了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嫌疑人羁押于看守所期间,盗窃罪刑事判决通常需时5-6个月。对累犯及重大嫌疑人,审议批准羁押期限可延长至30天。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日内须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审批时间最长可达4日。

对于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处于刑事拘留阶段,家属在此期间不能探视。只有辩护律师在获得法院批准后才能与嫌疑人会面。 然而,如果被判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家属则有权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