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时,当事人应向原审法院或执行财产所在地同级法院提交申请。法院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法院会依法受理,并采取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若您收到的法院判决书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执行申请时限——即两年,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将无法继续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执行的时效性设定为两年,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应履行期间的最终截止日期起算;若是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须分期履行的,则需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而在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则需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进行计算。

关于民事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规定如下几点:首先,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后,自判决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第十五天为上诉期限。在此期限内,若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请求,则在十五日届满之时,该判决即正式生效;其次,对于二审判决而言,它自宣布之日起便视为判决已生效;最后,申请人需凭借一审与二审的裁决书,连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并提交至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进行执行程序的申请。

若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之后,用人单位未能积极履行其应尽义务,劳动者有权于此后的十二个月内,向管辖地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对于一方向法院提出的执行申请,另一方则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向相应的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支持。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法律文书得以贯彻落实。

在法院颁布裁判文书确立权力归属以后,若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都未提起上诉,那么该法院的判决生效日期应自双方获取并确认收到裁判文书之日起计算,经过十五日的上诉期限后便可进行执行程序。然而,若对于一审法院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且提出了上诉,则必须待一审裁判公布并确认生效之后才享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这个过程通常需要大约三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