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人
民法院冻结
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期限不超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期限不超三年;
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延长期限,法院也可依职权办理续封手续,续行期限不超原规定期限。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类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有明确标准。
银行存款冻结期限较短,而不动产等冻结期限相对较长。
执行款存在形式不同,适用的
保全期限规定也不同。
若申请执行人需要延长保全期限,应在
期限届满前提出,法院会办理续行手续,且续行期限同样受法律限制。
此外,法院也有依职权办理续封的权力。
这些规定保障了
司法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如果在涉及
财产保全期限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因与小胡的
经济纠纷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小胡的财产。法院依法冻结了小胡银行账户内的执行款,同时查封了小胡名下的一处不动产。在冻结和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时,小许认为小胡可能
转移财产,申请延长保全期限,但小胡认为法院不应再续行查封、冻结,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本案中法院对小胡银行账户执行款的冻结和不动产的查封需遵循此期限规定。
2、申请执行人小许申请延长期限,法院应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手续,且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同时,法院也有依职权办理续行手续的权力。所以小许的申请有法律依据,小胡的主张不成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