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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羁押有没有期限

时间:2025.05.30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1.逮捕羁押有期限,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不超两个月。
2.若案情复杂、到期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等,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两个月。
4.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两个月。
5.侦查中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
审查和审判阶段也有期限规定。

案情回顾:

小何因涉嫌犯罪被逮捕。侦查机关起初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但案件复杂,两个月期限届满未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后,仍未侦查终结。因为案件发生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且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又延长了两个月。然而,此时发现小何另有重要罪行,侦查机关决定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小何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不应重新计算。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本案中侦查机关第一次延长符合此规定。
2、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况,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本案第二次延长也符合规定。
3、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所以侦查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有法律依据,小何的质疑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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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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