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
束鹏杰,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本科毕业,2014年正式执业至今,以“全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执业理念,长期深耕法律市场,束鹏杰律师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经济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拥有十多年执业经验,为客户提供咨询和办理过大量相关案件,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部分典型案例展示: 一、刑事辩护领域: 1、2023年5月份,某当事人涉嫌强奸罪,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律师辩护最终认定无罪,检察院作出决定书: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2024年4月份,某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律师向检察院沟通与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二、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 1、泰州市某企业长期拖欠丹阳市客户货款,客户索要无果通过律师维权,律师耗时两年多,前后打了两起官司,强制执行两批被告,最终帮助客户要回全部损失。 2、常州某企业起诉客户,要求我方客户支付公司债务,通过两次庭审审查,最终通过新旧法律的衔接,认定我方客户主观善意,客观上无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最终判决我方客户无需承担任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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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条款明确表述无需支付抚养费用后,依然保留有发起诉讼之权利;对于未实际抚养子女的配偶而言,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乃是其应尽之责与司法责任所在,而未成年子女在任何情况下皆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因此,无论从哪方面分析,均可基于子女角度提出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详细规定关于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事宜的规定可如此书写:首先,双方应在充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明确表示由哪一方与孩子共度时光,而同时令另一方承担孩子部分或所有的抚养费用。其次,彼此之间也可商定孩子将采取双方轮流照顾的方式,即每一方都有机会与孩子共同生活,并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离婚协议书中,不一定得写清楚子女抚育费的具体金额。要是双方能商量好并写进协议里,就能减少以后的纠纷。不过,要是只约定了支付方式但没写清楚具体金额,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可能会引起纠纷。所以,最好还是在协议里写清楚,这样既能维护子女的权益,也能让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明确。

在协议离婚时,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不明确的,可以通过协商补充相关条款。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裁决。一般来说,抚养费会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但如果子女在16周岁以上能够自食其力并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私下签署的抚养权协议,若公正合理、保障子女权益,并具有双方真实意愿,通常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若侵犯子女抚养权或成为逃避抚养费的手段,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内容和签署双方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