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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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这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正当防卫乃针对当下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为了确保社会整体、国家、个人以及他人民众的生命及财产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潜在威胁和损害,而采取的必要的自卫行动。与此相对比,故意伤害罪则是指行为人在蓄意的心理状态支配下,出于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之目的,进而实施了相关的攻击行为。

在对故意伤害犯罪进行定义和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非法侵犯行为,即他人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是否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威胁。 其次,需要考虑采取防范措施的时机,是否在侵害发生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再者,要明确防卫的初衷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进行报复。 最后,需要考虑采取的防范手段和力度是否与侵害的严重程度相适应,避免过度防卫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正当防卫一般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防卫过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评估时需要考虑侵权的性质、手段、破坏力、危害程度以及防卫的时间、策略、力度和后果等因素。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就需要进行赔偿。例如,在轻微暴力的情况下过度防卫导致他人重伤,可能会被判定为防卫过当。

在面对正当防卫被误判为故意伤害的案件时,辩护律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要件,包括保护合法权益和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犯。即使造成损害,若行为在必要限度内,不承担刑事责任。律师需展示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若防卫过当,则请求减轻处罚。辩护旨在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

在面对正当防卫被误判为故意伤害的案件时,辩护律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要件,包括保护合法权益和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犯。即使造成损害,若行为在必要限度内,不承担刑事责任。律师需展示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若防卫过当,则请求减轻处罚。辩护旨在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