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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时间:2025.05.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08人
律师解析:
1.婚前购房
婚前全款买房产权归买房人;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补偿。
2.婚后购房
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明确给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未明确则视为对双方赠与,属共同财产。
3.房改房:
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为共同财产,按标准价购买的,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综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确定产权归属,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对一套房屋的产权归属产生争议。该房屋是小何婚前贷款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小何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则觉得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属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此外,婚后小丽父母出资为他们买了另一套房,未明确只给小丽,小何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小丽却觉得父母是给自己买的。

案情分析:

1、对于小何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产权虽归小何个人,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小何应协商补偿给小丽。
2、婚后小丽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因未明确只给小丽,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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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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