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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有无法律效力

时间:2025.05.26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82人
律师解析:
1.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它是夫妻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备案后对双方有法律约束。
2.从法律讲,它属合同范畴,双方要按约定履行义务。
3.财产分割方面,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起诉
4.子女抚养上,抚养权抚养费等约定受法律保护,一方违反,另一方可依法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在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然而,离婚后小朱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小丽多次沟通无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属于合同范畴,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小朱和小丽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经民政局备案,合法有效。
2、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条款受法律保护。
小朱不按协议支付抚养费,违反了协议约定,小丽有权依据该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朱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以维护子女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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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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