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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执行异议之诉如何操作

时间:2025.05.26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116人
律师解析:
1.提起诉讼:
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求、事实与理由。
2.收集证据
准备支持自身主张的材料,如房产产权证明、合同等。
3.参加庭审:
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按时参加,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4.等待判决:
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5.考虑上诉:
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整个过程要依规操作,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一处房产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该房产归小朱所有并进入执行程序。
案外人小胡认为该房产自己拥有部分产权,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小胡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他提交了书面起诉状,详细列出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还收集了房产产权证明等证据
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小胡和小朱均按时参加庭审,双方在法庭上充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案情分析:

1、小胡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保障了自己提出异议的权利。
2、小胡提交书面起诉状并收集相关证据,为法院审理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3、双方按时参加庭审并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使法院能全面了解双方观点和证据,从而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若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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