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伙协议有
管辖约定,且不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2.无约定时,
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涉及
合伙企业设立等
纠纷,以公司为被告,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发生纠纷,先看协议约定;无约定,按
纠纷类型确定
起诉法院。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经营过程中,小朱与小李就利润分配问题
产生纠纷。
小朱认为应按当初口头约定比例分配,小李则坚持按实际
出资比例分配。
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小朱不知该向哪个
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由于合伙协议未
约定管辖法院,本案属于
合同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小朱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小李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起诉。
2、若此纠纷属于涉及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纠纷,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时,也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小朱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或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