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担保前要清楚被
担保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评估担保风险。
若夫妻协商用家庭财产担保,需签书面协议,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
2.一方虽能自行决定担保,但因可能动用
共同财产,应及时告知另一方。
若另一方不知情且未受益,担保
债务可能不算
共同债务。
3.担保时要仔细看
合同条款,明确担保范围、期限等,避免担不必要的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是夫妻。
小许的朋友小胡因生意周转请求小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小许未与小丽商量,便以自己名义为小胡作了
连带责任保证。
后来小胡生意失败无法还款,
债权人要求小许承担
担保责任。
小丽得知此事后,认为自己事先不知情且未从中受益,不应动用
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该担保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夫妻一方可自行决定担保事宜,但因可能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应及时告知另一方。
本案中小许未告知小丽,小丽不知晓且未受益,该担保债务可能不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2、担保分为一般
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小许应在担保前充分了解小胡的信用和还款能力等情况,评估担保风险,同时仔细阅读
担保合同条款,明确担保范围、期限等内容,避免承担不必要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