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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算女方婚前财产吗

时间:2025.07.17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843人
律师解析:
1.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的彩礼,通常算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个人,因其具特定人身属性。
2.结婚登记后赠与的彩礼,若赠与人未明确只给女方,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结婚前,小许给了小丽一笔彩礼。
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对于这笔彩礼的归属产生争议。
小许认为应返还,小丽则觉得是自己的财产。
原来,不确定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还是登记后给的,且赠与方也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小丽。

案情分析:

1、若彩礼是结婚登记前赠与小丽,因婚前财产具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所有,所以彩礼一般视为小丽婚前财产,属其个人所有。
2、若彩礼是结婚登记后赠与,且赠与人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小丽,按规定彩礼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小许可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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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鹏杰律师

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

束鹏杰,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本科毕业,2014年正式执业至今,以“全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执业理念,长期深耕法律市场,束鹏杰律师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经济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拥有十多年执业经验,为客户提供咨询和办理过大量相关案件,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部分典型案例展示: 一、刑事辩护领域: 1、2023年5月份,某当事人涉嫌强奸罪,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律师辩护最终认定无罪,检察院作出决定书: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2024年4月份,某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律师向检察院沟通与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二、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 1、泰州市某企业长期拖欠丹阳市客户货款,客户索要无果通过律师维权,律师耗时两年多,前后打了两起官司,强制执行两批被告,最终帮助客户要回全部损失。 2、常州某企业起诉客户,要求我方客户支付公司债务,通过两次庭审审查,最终通过新旧法律的衔接,认定我方客户主观善意,客观上无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最终判决我方客户无需承担任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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