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诉讼超3年不一定超期。
3年一般是
诉讼时效,目的是让
当事人及时维权。
即便超了时效,法院仍会受理。
2.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情况。
中止是时效最后6个月,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暂停;中断是权利人提履行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已过时效无效,重新计算。
3.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延长时效。
不能仅以超3年认定超期,要结合实际判断。
案情回顾:小许曾
借给小李5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已过3年多。
小许因之前忙于其他事务未催还,现决定
起诉小李还款。
小李认为已过3年诉讼时效,小许丧失
胜诉权。
但小许称在这期间曾因不可抗力(如突发
重大疾病住院)有段时间无法行使请求权,且曾向小李提出过还款要求。
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许遂
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虽然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但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形。
小许称有不可抗力情况,若确实发生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符合中止条件,时效应暂停计算。
2、小许向小李提出还款要求可构成
诉讼时效中断,已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应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所以不能仅以超过3年就认定小许的起诉超期,需结合这些具体情形判断。
此外,若存在特殊情况,法院还可根据小许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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