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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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问题以下是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名的两种情形:首先,行为人为实施信用卡诈骗而采取制造假卡、通过虚假身份证明获取信用卡、利用已被宣布无效或废止的信用卡以及未经本人合法授权而使用其他个人密码下的信用卡等手段,诈骗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者;其次,行为人以恶意透支为手段,透支金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且该行为已涉案。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到:行为人抱着不正当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欺骗对方,从而骗到其财物,并且财物价值达到了两万以上。具体来说,这些犯罪行为可能有:伪造假单位或冒名签合同,收到对方给的货、钱、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直接消失不见等。

是否对涉嫌电信欺诈者展开审查与抓捕,取决于案件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立案标准。需要确认犯罪事实是否发生、当事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并且案件要在公安管辖范围内,这样才能启动立案程序。如果只是初步怀疑且证据不足,或者案件仍在调查中,那么就不需要急于立案。

在涉及民间借贷诈骗未立案的案件中,受害者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如果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将责令其进行立案调查。

被刑事拘留意味着警方怀疑你涉嫌诈骗,并需要接受刑事制裁。这时候警方已经开始调查了。刑事拘留是侦查阶段采取的法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案件调查顺利,保证正义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