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检察院批准逮捕到
判刑无固定期限。
通常,
逮捕后
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可能多次延长。
2.
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对移送案件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3.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
可能
判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三个月。
整个过程短则数月,长则超一年,依实际而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侦查,起初预计两个月
侦查终结,但案件较为复杂,
期限届满未能终结,遂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侦查结束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此为重大复杂案件,在一个月基础上延长十五日才作出决定。随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在受理后认为该案件可能
判处死刑,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宣判。小朱
家属对整个过程的时长产生质疑。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一般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本案
侦查阶段符合此规定。
2、检察院对于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本案
审查起诉阶段也遵循该规则。
3、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本案法院审理时长也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整个过程的时间安排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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