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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司哪些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时间:2025.05.19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977人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个人公司一般不会涉及此罪名
不过,若个人公司里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对国有财产进行管理、经营的人员,出现某些情形时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具体如下:
1.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用于非法活动。
比如将公款拿去参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
像用公款进行炒股、投资办企业等,以此获取经济利益。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数额较大”等标准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上述特定人员挪用公司资金,那就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院会根据挪用资金的数额、情节等进行量刑
由于法律适用比较复杂,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判定和处理。
所以,要是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与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探讨,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自身面临的情况和对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个人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中有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小胡。小朱挪用了公司一笔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而小胡挪用了一笔公款进行非法赌博活动。公司发现资金被挪用后,对于小朱和小胡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作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应按照挪用公款罪来定罪处罚
2、小朱并非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特定人员,其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依据挪用资金的数额、情节等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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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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