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里,保险人一般是有
追偿权的。
保证保险是这么回事,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给
债权人承担了
赔偿责任以后,就可以在
赔偿金额的范围之内,向投保人去追偿。
这是因为,最终偿还
债务的义务是在投保人身上。
保险人的赔付,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先承担责任。
等保险人履行了赔付义务,就获得了代位求偿的权利,能向投保人
追讨自己已经赔付出去的钱,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比如车贷保证
保险纠纷,如果
借款人没有按时还钱,保险人按照约定给银行赔了款,那保险人就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不过,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时候,得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而且,保险人要拿出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赔付是合理的,以及投保人应该承担责任这些事实。
只有这样,保险人的追偿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案情回顾:小朱为购车向
银行贷款,
并购买了车贷保证保险。在还款过程中,小朱未按时还款。银行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小丽进行赔付,小丽依约向银行支付了小朱所欠款项。之后,小丽向小朱追偿已赔付的款项,小朱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依据保证保险的规定,保险人小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债权人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投保人小朱进行追偿,因为小朱对债务负有最终偿还义务。
2、小丽行使追偿权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同时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赔付的合理性以及小朱应承担责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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