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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方死亡婚姻关系如何

时间:2025.05.16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申请规定
依据法律,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申请人需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情况无误后,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以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起存档保存。
2.冷静期届满未领证情况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冷静期一方死亡情况
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内有一方死亡,婚姻关系会从这一方死亡时自动消除。
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了,另一方也不用再去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因一方自然死亡而终止。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于今年3月1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离婚冷静期的第15天,小何反悔,想要撤回离婚申请。然而,在小何准备去撤回的前一天,小丽突发疾病去世。小何陷入困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需要按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但本案中小丽在冷静期内死亡,情况发生变化。
2、自离婚冷静期一方死亡时起,婚姻关系自动消除。所以小何无需再办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一说,其与小丽的婚姻关系因小丽的自然死亡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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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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