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税收方面,
逃税是严重的
违法行为。
关于
逃税罪中
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
对于纳税人,如果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巨大,并且达到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要缴纳
罚金。
这里所说的数额巨大,通常是指逃避缴纳税款在500万元以上。
而扣缴义务人若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也按上述规定
处罚。
不过,要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并且已经接受
行政处罚,一般不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
但如果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就不能免于刑事责任了。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他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查,小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了60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35%。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要求小许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此前小许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一次行政处罚。小许对处罚不满,认为自己不应受到如此重的处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构成逃税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形。小许逃避缴纳税款600万元,占比35%,符合该标准。
2、虽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但小许五年内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行政处罚,不适用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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