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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缓刑几年后又寻衅滋事

时间:2025.05.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55人
律师解析:
1.缓刑有考验期,考验期内寻衅滋事,要撤销缓刑
对新罪判决后,和前罪刑罚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最终刑罚。
2.前罪缓刑考验期满后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依法量刑
一般寻衅滋事判五年以下,多次实施且破坏秩序的,判五年到十年,还可并处罚金,量刑依具体情节定。
3.数罪并罚是先给各罪量刑,再在总和刑期和最高刑期间决定执行刑期。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犯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小朱与小胡发生口角,随后小朱无事生非对小胡进行挑衅并殴打,造成小胡轻微人身伤害,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警方介入调查,认定小朱此次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缓刑考验期内寻衅滋事,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要对此次新犯的寻衅滋事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即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若小朱是在前罪缓刑考验期满后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将依法定罪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是否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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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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