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逃避侦查的认定是什么

逃避侦查的认定是什么

时间:2025.05.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02人
律师解析:
依据《刑法》规定,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若逃避侦查或审判,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逃避侦查的认定需符合两个关键要点:
1.时间条件:
逃避行为必须发生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之后。
只有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逃避举动,才符合认定标准。
2.行为条件:
犯罪嫌疑人要有逃避行为。
常见的逃避行为多样,比如隐藏或逃跑,让侦查机关难以找到犯罪嫌疑人;
通过伪造证据串供等手段干扰侦查活动的正常开展;
使用虚假身份、住址来躲避侦查。
这些行为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导致侦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行为。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时间和行为条件,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的情况,进而使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司法机关打击那些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犯罪行为

案情回顾:

小许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后,小许为逃避法律追究,伪造了不在场证据,并与同案犯串供。公安机关多次对其进行传唤,小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更是使用虚假身份前往外地打工,使侦查机关难以查找其下落。小李认为小许的行为已过追诉期限,不应再被追究,而小胡则认为小许逃避侦查,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小许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实施了伪造证据、串供、使用虚假身份躲避等逃避行为。
2、小许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客观上致使侦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同时符合逃避侦查的时间与行为条件,所以应认定其逃避侦查,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