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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后以前的债权归谁

时间:2025.05.13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038人
律师解析:
公司变更一般可分为形式变更和实质变更两类,不同变更形式下债权的归属有所不同。
形式变更
当公司进行形式变更时,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和债务都会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这意味着变更前公司拥有的债权,在变更后归属于新形式的公司。
实质变更
1.合并:
若公司发生合并,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根据相关法律,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接。
2.分立:
当公司进行分立时,若在分立前公司与债权人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且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若没有特殊约定,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权享有连带债权,也就是原公司的债权由分立后的公司共同享有。
总体而言,在通常情况下,公司变更前的债权要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接,要么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规定共同享有。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打算进行变更。一部分股东希望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另一部分股东则提议进行公司合并。在讨论过程中,对于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归属产生了争议。部分股东认为无论哪种变更,债权都应按各自意愿分配,而不是由变更后的公司统一承接。

案情分析:

1、若公司进行形式变更,如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所以债权应归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
2、若公司进行实质变更,如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若分立,除有书面协议另有约定外,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权享有连带债权。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前债权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接或分立后的公司按规定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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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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