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时,依据《
民法典》规定,守约方有以下几种
救济途径:
1.要求继续履行:
若
债务标的适合
强制履行,比如交付特定的货物、完成特定的工作等,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原本的约定,继续完成尚未履行的义务,让合同得以完整执行。
2.主张
赔偿损失:
要是
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了损失,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进行
赔偿。
赔偿范围不仅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还涵盖合同正常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
不过,
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要求支付
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
若
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请求进行调整。
4.
解除合同:
当违约行为严重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比如购买特定节日使用的商品,对方
逾期交付导致节日已过,此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在一个月内向小许交付特定规格的货物。然而,一个月期满后,小李仅交付了部分货物,剩余货物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小许要求小李继续履行交付剩余货物的义务,小李以货源紧张为由拒绝。小许认为自己因小李未完全
履行合同遭受了损失,双方就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小许作为守约方,因货物交付未完成,债务标的适合强制履行,小许有权要求小李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交付剩余货物的义务。
2、若小李的违约行为给小许造成了损失,小许可要求小李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小李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3、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小许可要求小李支付,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双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4、若小李的违约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许有权解除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