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资产流失定义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
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由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违反了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最终导致国有资产遭受损失。
比如某些管理者因疏忽未
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致使资产被低价处置。
2.《
刑法》相关
罪名及
量刑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国有资产以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当这种行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如,某国企主管为谋取私利,将企业的国有资产低价卖给关联方。
私分国有资产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若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把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当
数额较大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像一些单位领导集体决定将单位国有资产以福利形式私分。
案情回顾:小许是国有公司的主管人员,为谋取私利,在公司资产转让过程中,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出售给小李。同时,小许所在国有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部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包括自己在内的员工。这一系列行为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引起相关部门注意并展开调查。
案情分析:1、小许作为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出售,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符合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
构成要件,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刑罚;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则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小许所在国有公司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若数额较大,小许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