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故意伤害
刑事案件中,
刑事上诉状的提交对象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通过
一审法院宣判的情况:
上诉状有两种提交途径。
一是提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会把上诉状和相关的
案卷、
证据一并移送给上一级人
民法院。
同时,一审法院还会将上诉状副本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
当事人。
二是直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
2.直接向上级法院提交的情况:
要是选择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上一级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的3日内,会把上诉状转交给一审法院。
之后,一审法院会按照规定将相关材料送交有关方面。
总之,在
故意伤害案上诉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更为便利的方式来提交上诉状。
案情回顾:小许因故意
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决有罪。小许对判决结果不服,准备提交刑事上诉状。此时,小许与家人在上诉状提交对象上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直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而家人觉得提交给一审法院更合适,双方各执一词,不知如何抉择。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案件经一审法院宣判,上诉状提交方式有两种。既可以提交给一审法院,由其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送交上诉状副本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也可以直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上一级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3日内会交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再按规定送交相关材料。所以小许可根据便利原则选择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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