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申请执行立案时,申请人无需提前缴纳申请
执行费。
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这笔费用由人
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
被执行人收取。
具体的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
1.若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需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的比例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关于支付方式,一般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从执行到的款项里扣除相应的
执行费用,之后直接上缴国库。
整个过程中,申请人无需专门进行缴费操作,省去了申请人的麻烦,让申请
执行立案的流程更加便捷,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向小许支付欠款50万元。
判决生效后,小李未履行义务,小许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小许认为申请执行需预先缴纳执行费,而法院告知其无需预先缴纳,该费用会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双方对此规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执行立案时,申请人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该费用由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在此案中,小许无需预先缴费。
2、执行费用有明确收费标准,因执行金额为50万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法院会按此标准在执行款项里扣除执行费用并上缴国库,无需小许专门操作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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