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不知情收购赃物会怎样

不知情收购赃物会怎样

时间:2025.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90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不构成犯罪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赃物,由于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通常是不构成犯罪的。
依据《民法典》,当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价格完成转让,并且已经完成了登记或者交付流程,那么受让人可以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
此时,原所有权人则有权向没有处分权的人请求损害赔偿
2.特殊情况所有权追回:
但如果所收购的赃物属于盗赃物这类特殊情况,就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了,原所有权人有权将其追回。
3.司法实践中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里,若收购者不知情收购了赃物,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赃物。
要是该物品已经被转卖,导致无法返还,收购者可能需要配合司法机关说明相关情况。
总之,不知情收购赃物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好与赃物相关的事宜。

案情回顾:

小许在二手市场以合理价格从陌生人处收购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后来警方找到小许,告知该电脑是小胡盗窃的赃物。小许称自己并不知情该电脑是赃物。小胡表示已将售卖电脑所得挥霍。小许认为自己是正常交易,不应返还电脑,而警方要求其配合处理。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若受让人受让动产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已完成交付,一般可取得所有权。但本案中电脑为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小许虽不知情收购,原所有权人仍有权追回。
2、小许不知情收购赃物主观上无犯罪故意,通常不构成犯罪,但需配合司法机关处理赃物事宜。若电脑已无法返还,小许应配合说明情况。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