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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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 36 万,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还得处罚金。量刑得综合好多因素,像有没有自首啦、立功啦,退不退赃也很重要。要是积极退赃,还表现出后悔的样子,那对量刑就有好处啦,能让量刑轻点呢。反正具体咋判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的职员,通过利用职务上的有利条件,将本单位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其非法所得金额达到一定额度的话,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如果非法所得金额过大,则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而当非法所得金额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120万元人民币已经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因此,一般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职务侵占罪的事项。其规定指出,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员工,如果他们通过利用自身岗位的职权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话,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所有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若涉及到的金额较大的话,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如果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关于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因利用职务上所拥有的方便条件,而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私有,且涉案数额达到重大标准者,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接受罚金等相应民事责任的惩罚。在此,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金额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满一百万元人民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