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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全责方不愿垫付医疗费咋办

时间:2025.05.12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223人
律师解析:
如果在车祸中,全责方不愿意垫付医疗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
主动和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清晰地告知对方有责任垫付医疗费。
同时提醒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
一般来说,交强险有1.8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2.自行垫付并诉讼索赔:
若协商没有结果,伤者可以先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
等到治疗结束,准备好完整的资料,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全责方和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其中就包括自己之前垫付的医疗费。
3.申请救助基金:
在情况紧急、伤者急需救治的情况下,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完成垫付后,会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通过以上方式,既可以确保伤者能够及时获得救治,也能保证后续合理的赔偿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许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小许负事故全责。小李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急需医疗费,但小许以各种理由拒绝垫付。小李尝试与小许及其保险公司沟通,要求其垫付费用,保险公司表示需进一步核实情况,未立即垫付。小李陷入困境,不知如何保障自己能及时得到救治和后续赔偿。

案情分析:

1、小李与小许及其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是合理途径,小许有责任垫付医疗费,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若协商不成,小李可自行垫付并保留票据,待治疗结束通过诉讼要求小许和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2、若情况紧急,小李还可向交警部门申请,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向小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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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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