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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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是否合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自愿且诚实地陈述其所犯下的罪行后,对于检方对犯罪行为的指控予以确认,同时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无异议,进而签署具结书以示同意的案件,将依据法律规定给予从轻处罚。实际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程序中,公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进行的一种协商妥协。

(一)非财产诉讼收费2000-30000元/件,可调整±20%,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 (二)财产诉讼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费率6%-0.5%,可调整±20%,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 (三)计时收费200-2000元/小时,可调整±20%。 (四)反诉酌情减少收费。 (五)重审案件酌情减少收费。 (六)风险代理费不超过标的额844%,市场调节价项目不受限。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聘请律师,这是其自主权利。尽管法律未强制被告必须聘请律师,但律师的专业协助能更精准地梳理案情。未聘律师的当事人,仍有权为自己辩护。

在涉诬告与诽谤罪的案件中,辩护律师需证明被告行为非诬告、诽谤,或系合法行使言论自由。律师将深入调查取证,评估证人证言,寻找合理怀疑或维护公众利益的证据。同时,关注诉讼不当与证据瑕疵,为被告提供全面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指犯罪者自愿真实认罪、接受指控和量刑建议,并签署书面协议,法院可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制度是司法与个人权利的协商机制,主体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非其代理律师。律师可保持独立辩护权,但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时,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需审慎,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