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
刑法》,
逃税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可
不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
初犯免责:
纳税人若为初犯,在逃税行为发生后,当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其能及时补缴应纳税款,并缴纳相应
滞纳金,同时接受
行政处罚,那么就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
不过,若纳税人在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即便此次是初犯,也不能免责。
2.情节轻微不
追责:
当逃税情节较为轻微时,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若逃税数额较小、比例较低,未达到
逃税罪的
立案标准,自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当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同时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拒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才会予以
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逃税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告知其补缴应纳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小许起初拒绝补缴,认为税务机关计算有误。后来经过沟通,小许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也接受了行政处罚。然而,税务机关发现小许五年前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对于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刑法》,初犯逃税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小许五年前有逃税刑事处罚记录,不符合初犯免责条件。
2、虽然未提及小许逃税数额和比例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但仅从初犯免责这一条件判断,小许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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