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职务侵占辩护精选解答 > 挪用资金罪满足哪三个条件

挪用资金罪满足哪三个条件

时间:2025.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831人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主体条件:
犯罪主体限定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在此范围内。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二者有明确区分。
2.行为条件:
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二是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挪用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
三是将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3.数额条件:
挪用资金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不同情形标准不同。
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一般以六万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若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起点则为十万元。
了解挪用资金罪的这三个核心条件,能帮助我们清晰判断相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何是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15万元资金借贷给朋友小李。三个月过去了,该笔资金仍未归还。公司发现后,认为小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而小何则辩称自己并非故意,且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不构成犯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条件来看,小何是公司工作人员,并非国家工作人员,符合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要求。
2、从行为条件而言,小何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3、从数额条件来讲,挪用的15万元已达到进行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的十万元起点标准。综上,小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