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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团伙犯罪如何惩处

时间:2025.05.1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356人
律师解析:
1.跨境团伙犯罪惩处依据
跨境团伙犯罪的惩处主要依据犯罪行为和适用法律。
当犯罪行为同时涉及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法律时,我国依据保护管辖、普遍管辖等原则来确定管辖权
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我国司法机关就有权进行管辖。
2.具体罪名量刑
在惩处时,会按照具体的罪名来量刑。
以跨境电信诈骗团伙为例,这类犯罪以诈骗罪定罪。
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的不同,量刑有所差异。
诈骗金额较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3.不同成员处罚
对于犯罪团伙中的不同成员,处罚也不同。
组织、领导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要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其他主犯,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则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国际司法协助
此外,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处,还会考虑国际司法协助,通过引渡、联合侦查等方式,让跨境犯罪团伙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小何、小李、小胡组成跨境电信诈骗团伙,在境外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诈骗。他们通过网络平台虚构投资项目,骗取多名受害人大量钱财。小何是团伙首要分子,小李是主犯,小胡是从犯。该诈骗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国和他国法律,受害人向中国司法机关报案,司法机关以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领域内为由,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管辖。

案情分析:

1、我国司法机关有管辖权,因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领域内,遵循保护管辖原则。
2、该团伙构成跨境电信诈骗,应以诈骗罪定罪。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量刑,小何作为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小李作为主犯,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小胡作为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司法机关可考虑国际司法协助,通过引渡等方式确保犯罪嫌疑人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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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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