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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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搜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居关系在法律上,和事实婚姻相比,更不容易受到保护。在1994年之后,民政部颁布了新的婚姻条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人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如果已婚人士在已结婚的状态下与他人形成这种事实婚姻的关系,就可以被认定为重婚罪。
区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间点,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了一起的,那么此时男女的关系就会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在此之后再一起生活的,则此时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1、同居关系并不是建立在在合法婚姻的情况下的,也就是其中一方或双方有其他婚姻,在性质上是违法的。2、男女双方的同居生活并没有干扰到其他人,双方没有其他婚姻关系,没有破坏他人的家庭。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1、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2、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