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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虐待孩子能要回抚养权吗

时间:2025.05.1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61人
律师解析:
1.权益说明:
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虐待孩子,您有权利要求变更抚养权,把孩子要回来。
这是法律赋予您保障孩子权益的途径。
2.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其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对方虐待孩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明显违背了抚养人应尽的义务。
3.解决办法:
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能证明对方虐待孩子的证据,比如孩子的伤情鉴定报警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
法院会综合这些证据,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是否变更抚养权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李。然而,小何发现小李有虐待孩子的行为,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小何要求小李变更孩子抚养权,但小李拒绝。小何认为小李的行为违背抚养义务,而小李坚称自己没有虐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虐待子女行为,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支持。小李若存在虐待行为,小何有权要求变更。
2、小何可先与小李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诉讼时,小何需提供如伤情鉴定、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会结合证据,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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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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