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款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若有还款期限,从期满日起算;
无还款期限,
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给合理准备时间,从宽限期满开始算。
2.诉讼时效会因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
未约定还款期限。一段时间后,小李要求小朱还款,并给了小朱1个月的准备时间。1个月宽限期满,小朱未还款。2年后,小李因工作繁忙未再
催款。又过了1年,小李想起此事向小朱催款,小朱却以
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小李要求小朱还款并给予1个月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宽限期满小朱未还款,小李的权利受到损害,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小李在宽限期满3年后才再次催款,若不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诉讼时效已过。但如果小李在此期间曾向小朱主张过权利或小朱同意履行义务等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时效将重新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民法院不予保护,本案未到二十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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