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实际施工人
起诉转包人的
管辖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实际施工人仅起诉转包人时,此类案件会按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
根据《
民事诉讼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按照
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
这意味着该类案件实行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
而在建设工程领域,这里的不动产所在地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
3.实际施工人起诉转包人案件的具体管辖
所以,实际施工人起诉转包人的案件,要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规定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便于法院对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勘查、鉴定等
诉讼活动,使法院能更直观准确地了解工程情况;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及时、高效地处理
纠纷,节省时间和司法资源。
如果实际施工人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受诉法院会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实际施工人,承接了小李转包的一项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因
工程款问题
产生纠纷。小许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起初向自己所在地
法院起诉小李。然而,小李提出
管辖权异议,认为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仅起诉转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小许起初起诉的法院并非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不符合管辖规定。受诉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这样便于法院对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勘查、鉴定等诉讼活动,也有利于及时、高效地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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